(一)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二)申领条件
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享受标准和时限
参加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250元。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600元。该政策实施至2030年底。
(四)办理渠道和流程
线下办理,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向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交资料,由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资料提交至同级财政局复核,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所需材料
参训人员身份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六)申请时限
工作日申请。
(七)咨询电话
参训人员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s://wlmqrs.cn),点击“技能人才服务”—“培训载体”—“职业培训机构”—“区(县)”,查看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设置,联系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咨询报名。
(八)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2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