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 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 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 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对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非徐州籍毕业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徐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专项补贴。以上补贴最长领取3年。
2.购房支持。对40周岁以下******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在徐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券,夫妻双方可直接叠加使用并抵扣首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可以叠加。铜山区(含高新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含港务区)、徐州经开区购房券通用。
3.科研资助。对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新引进博士后,参照我市引进博士毕业生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和探亲交通补贴,并给予工作站10万元科研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需上传以下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或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申报购房券补贴的,还应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申领流程
1.生活补贴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购房券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向单位所在辖区住建局提交申报。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