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可在就学地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 1000 元,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要在毕业前发放到位。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政策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毕业学年学生身份认定材料、毕业生银行账号、公示文件、求职补贴审批表、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由所在学校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