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