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政策规定,现将沙河市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2、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
二、申报条件
1、属于上述申报对象范围,且为初次创业(指初次申领营业执照);
2、创业项目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在沙河市区域内正常运营1年以上,3年以内。
三、补贴标准
每个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每人仅可享受一次。
四、申报材料
1.《个人创业补贴申请表》(可以在经办窗口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返乡入乡农民工需提供证明外出务工经历的材料(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等);
6.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需提前激活金融功能);
7. 创业项目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经营流水(银行对公账户或申请人与创业项目相关的个人账户流水,可为微信、支付宝收款、付款记录,需体现经营收支记录)。
五、申报及审核流程
1. 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3年以内,向沙河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2. 审核校验: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创业项目运营情况。
3. 公示拨付:对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符合条件人员即时办理
2.申报地址:沙河市人社政务服务中心(沙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侧社保窗口)。
3.咨询电话:8912333、8921506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报冒领行为,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