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清单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求职政策
1.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补贴。
适用对象:驻保高校困难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3301278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政策
2.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3356635
3.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政策内容: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3356635
4.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在保定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咨询电话:0312-3301299
三、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适用对象:在保定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312-3088532
6.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适用对象:在保定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
咨询电话:0312-3301273
7.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对象:在保定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咨询电话:0312-5077059
四、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
8.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在保定市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毕业2年内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3088532
9.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政策内容:个人在保创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符合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等10类群体
咨询电话:0312-3301273
10.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适用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3088539
五、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等其他渠道就业政策
11.鼓励引导基层就业
政策内容: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条件。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
适用对象: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省外普通高等院校(河北户籍)、国(境)外高校(河北户籍)毕业生;含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人员;河北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对应岗位;河北省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312-5051093
六、助力高校毕业生留保安居政策
12.购房补贴
政策内容:在中心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限价商品房,所购住房在申请人名下),国家“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分别享受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适用对象:2024年1月26日后毕业,在保定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国家“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其他高校硕士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5063229
13.租房补贴
政策内容:来保留保就业创业租房居住,国家“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分别享受每月3500元、2000元、1500元租房补贴,其他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分别享受每月2000元、1500元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适用对象:2024年1月26日后毕业,在保定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国家“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其他高校硕士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312-506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