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麦积区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及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1号)文件精神,现就麦积区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麦积区户籍。
2.创业类型:在麦积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3.经营时限: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
4.身份类别(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就业困难人员(含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配偶。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配偶的补贴标准,按省级陇原人才配套政策另行执行。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或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失业保险金,以及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创办多个经营主体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行业限制:娱乐业(歌厅、舞厅、KTV、夜总会、棋牌室、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
1.初审: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处提交申报材料,由镇(街道)进行初审。
2.复审:初审通过后,由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审核。报送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麦积区道南西环路西河苑小区对面典盛佳苑商铺一楼)。
3.实地核查:区人社局牵头,组织镇(街道)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营业状况及带动就业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营业执照地址须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并留存影像资料。
4.公示:对审核通过、拟发放补贴的名单,在麦积人社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账户户名须与申请人姓名一致)。
四、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具体按类别准备:
(一)就业困难人员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在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之前)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返乡农民工(初次办理营业执照前3年内在麦积区以外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的麦积区农业户籍人员)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返乡创业证明;(①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②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③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以上三项资料提供一项即可)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配偶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配偶《陇原人才服务卡》及结婚证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所有申请人须提供:
1.经营地址的实时定位彩色照片(含经纬度和海拔信息);
2.经营1年以上的经营流水、进出货单等佐证材料;
3.以企业名义申报的,还需提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及工资发放册或社保缴费记录(须为原始数据复印件,严禁伪造)。
五、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4日—9月30日,以申请人向所在镇(街道)提交齐全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广泛宣传:通过“麦积人社”“麦积区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社区工作群等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提升知晓率。
2.创业培训:为提升创业就业能力,人社部门将同步开展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创业课程、企业研学、项目交流、导师咨询等形式,助力创业者创新发展。
咨询电话:0938-2650150
附件:
1.天水市麦积区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承诺书
3.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