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在山东省******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注: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二、办理流程
线上
申请人可打开手机“爱山东”APP,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单位注册登录或个人用户注册登录,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个人创业一件事”,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符合补贴要求发放补贴。
或者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同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单位注册登录或个人用户注册登录,点击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个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栏目,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符合补贴要求发放补贴。
线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企业或个体户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由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并生成《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无误后发放补贴。
三、咨询电话
环翠区
0631-5860155
文登区
0631-8469456
荣成市
0631-7581179
乳山市
0631-6652415
高 区
0631-5626012
经开区
0631-5982120
临港区
0631-5581791
四、办理地点
环翠区: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原文昌大厦)1楼
文登区: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荣成市: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乳山市: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高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高新区抚顺路1号
经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
临港区: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朝阳路5-2号
温馨提醒
我市创业补贴申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人社部门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开展有偿代办服务。请切勿轻信“包通过”“内部通道”等虚假宣传,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遇可疑代办信息、不明收费要求,可第一时间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核实情况或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