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实体在瓜州县内),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所需资料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记载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退出就业困难人员方式为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返乡入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除本县外工资收入凭证(如签字的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的网银、微信、支付宝截图等)或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以上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还须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员工工资发放相关凭证(未吸纳带动就业的不再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均一式两份。
二、有关要求
1. 申报市场主体经营规范、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 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市场主体,取消其补助资格,已发放的将限期追回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并予以曝光。
3.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送瓜州县人社局创业服务窗口,地址:瓜州县县府街76号二楼西大厅。
联系电话:0937-5522007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