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精神,现将申领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2024年7月1日以后至2025年6月30日以前,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拟在秦州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前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失业金在领人员、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和国家限制行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棋牌室、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向经营主体所属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政务大厅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秦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人社局组织专人对经营场所、营业情况及带动就业情况逐人进行实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
(二)区人社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企业和经营个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者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三、申报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6页);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返乡入乡农民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返乡创业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务工期间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各类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①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社保卡有账号的一面)。②申报人员须提供经营地址显示经纬度和海拔的实时定位彩色打印照片。③经营1年以上的经营流水、进出货单等佐证材料,以企业申报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和工资发放册,必须为原始数据的复印件,不得伪造,提供虚假材料。
四、申报期限
申报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30日。受理时以本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的齐备材料为准,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申报地址:秦州区天水药业大厦四楼秦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