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贴
壹、政策内容
对在自治区内外累计务工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发放稳岗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
贰、享受对象
脱贫人口,监测户,脱贫享受政策户。
叁、申请条件
1.一次性稳岗补贴申报表;
2.申领人身份证、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3.工资收入凭证;
4.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肆、经办流程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嘎查村级审核公示。以嘎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苏木镇。
3.苏木镇审核。苏木镇对行政村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旗就业服务中心。
4.发放补助。旗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苏木镇公函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号。
伍、联系方式
责任股室:农民工与青年就业服务股
咨询电话:0476-622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