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
1.离校2年以内;
2.没有单位就业、个体私营、公益性岗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类岗位就业的经历;
3.在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
4.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5500元,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方式:
申请人到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社区、街道、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逐级开展初审、复审和审核工作,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申领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核表》原件1份;
3.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要求提供《居住证》等常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