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有创业意愿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成功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30万元,最高不超过180万元申请,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累计贷款不超过3次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场地租金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园区的除外)并登记就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100平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三、免费技能培训
16-60岁的贫困劳动力,想学技能的,每人每年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四、免费创业培训
16-60岁的贫困劳动力,有创业意愿的,每人每年可以免费享受创业培训。
五、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六、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八、免费就业服务
免费公布企业招工信息,免费为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劳动意愿的t脱贫人口推荐岗位。
九、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十、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定点单位见习,一般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按东光县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补贴。
十一、求职补贴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贫困、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