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就业工作作出总体部署。12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结合我省就业工作实际提出相关贯彻措施。近年来,我市就业局势始终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均保持在3.7万人以上,在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聚力推动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深入调研,在充分征求并吸收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若干措施》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而成。
三、出台目的
通过出台《若干措施》,全市将着力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防范化解失业风险,持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逐步构建完善机会充分、结构优化、供求平衡、服务优质、环境友好的就业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明确了到2030年和2035年我市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需要完成的两个目标任务,并提出了以下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一)促进产业与就业协同升级。提出以产业扩容驱动就业,进一步规划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的产业升级路径,重点发挥服务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提出精准扶持民营经济稳岗扩岗,通过开展“个转企”扩量行动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落实税费优惠等政策,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出为重点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为各类重点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定制化服务。
(二)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能。提出开展创业平台建设,实施“创业渤海”三年行动,打造“创业渤海”创业服务品牌,建设创业街区等创业载体,并且针对大学生创业团队免费提供创业场地。提出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分别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落实最高30万元和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出开展创业能力培养全链条化,在高校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提供“理论教学—创业实训—专业辅导—项目孵化”全链条服务。
(三)助力青年人才就业安居。提出支持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落实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提出实现见习岗位质与量并重,在见习岗位覆盖科研类、技术类等多种类的基础上,保证岗位数量每年不少于4000个。提出帮助青年大学生安居,为符合条件的落实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三个梯度的购房补助,并提供人才公寓、青鸟驿站等服务。
(四)兜底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提出面向困难群体,要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残疾人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等政策。提出面向农民工群体,要实施农民工市民化行动,落实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提出面向退役军人和妇女群体,要通过政校企合作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实施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提出面向灵活就业群体,要落实社保补贴政策,促进新业态劳动者体面就业。
(五)实现技能提升与产教融合互促共进。提出要建设高水平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渤海工匠”培育计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技能人才培养。提出要鼓励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落实技能提升补贴,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梯度的资金补助。提出要支持职业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减免部分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六)持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提出加强基层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社区微业”服务站等基层就业服务网点。提出建立就业预警监测机制和失业风险化解机制,积极应对各类不确定因素对于就业失业情况的影响。提出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和监察执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的各种乱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文件特点
《若干措施》在充分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了更多具有“滨州元素”、“滨州特色”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措施,与省级文件相比,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目标设定更具体。在承接省目标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在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扶持创业工作,提出到2030年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以上、扶持创业8000人以上,每年新增技能劳动者1万人以上的任务目标。
(二)产业与就业结合更紧密。依托我市制造业产业优势和民营经济活跃的独特禀赋,提出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并创新提出为重点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定制化服务。
(三)创业扶持措施更细化。提出打造“创业渤海 乐业滨州”创业服务品牌,实施“创业渤海”三年行动等我市特色的创业支持举措。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个体工商户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更全面。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突出安居保障工作,提出了我市独有的购房补助政策,同时提供人才公寓和青鸟驿站等服务,形成“购房补助+免租公寓+求职驿站”的多层次安居保障体系。
(五)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健全。更加强调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提出支持建设零工市场、社区微工厂等基层就业网点,打造基层“15分钟就业服务圈”。更加注重风险管控与监测,提出建立就业预警监测机制和失业风险化解机制,通过加强多部门数据共享,积极应对风险变化。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杨志强
咨询方式:0543-817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