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可以自主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
政策依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办理流程:1.鼓励通过社会保障卡为参训学员精准制发“职业培训券”,让劳动者凭券参加培训,承训机构凭券结算培训补贴;2.补贴对象也可以采取“先缴后补、直补个人”。补贴对象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
联系电话:0551-6353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