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7〕384号)
2. 《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延续调整考虑》
二、承办机构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三、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报材料
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就业创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3人)及劳动合同、各类人员相应材料
四、 服务流程
向创业项目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
七、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七、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十、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一、咨询方式
合肥市人社局:0551-12333;0551-63536165
肥东县人社局:67799177
肥西县人社局:68342373
长丰县人社局:66676169
巢湖市人社局:82185834
庐江县人社局:82550997
瑶海区人社局:64496518
庐阳区人社局:65699346
包河区人社局:63357843
蜀山区人社局:65123617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6367906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359609
新站区人事劳动局:65777102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人社局效能办
监督投诉电话:6353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