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办〔2024〕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7日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到2025年吸纳10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回保留保来保就业创业,为现代化品质之城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稳定公共部门招用毕业生规模。
二、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国聘行动”,支持国有企业结合用工需求,继续加大应届毕业生招聘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三、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统筹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拓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幼儿园教师”等岗位,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加大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基层就业机会。按规定落实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四、大力拓展重点产业岗位。依托“7+20+N”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县域“2+1”产业体系,以行业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为主,拓展优质岗位;强化科研助理和技术转移“三员”(科技成果转化员、科技创新协作员、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提升青年人才的承载力。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好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稳岗促就业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支持青年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平台经济、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快递物流、直播电商、新媒体、移动出行、电子商务等行业发展,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在新经济新业态灵活就业。打造“直隶福嫂”品牌,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家政服务业。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六、稳定实习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按照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面向全国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开展暑期实习实践活动,从京津冀“双一流”大学选拔优秀在校生到保定跟岗实习。
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强化青年创业支持,构建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流程办理、孵化服务等全周期服务机制,推进创业服务集成办理。组织创业项目与投融资机构专项对接,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八、提升职业培训水平。加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和康养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按规定对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加大培养电商人才力度,将农业农村职业经理人、农村返乡人员、毕业大学生纳入公益培训对象范围,打造电商人才聚集地,助力就业创业。
九、全力提供住房保障。设立“人才住房”和“人才公寓”。对来保留保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含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可申请按成本价购买保定“人才住房”。同时,提供500套保定“人才公寓”,可按市场租金的80%申请租住。同类购房补贴政策与本条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十、做好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优化部队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入伍措施,畅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参军“四优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保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毕业生参军入伍成长成才。
十一、落实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去向登记。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高校资源,精准完成毕业生离校前在保就业工作的指导和数据统计,适时开展教师职业资格培训,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二、强化就业困难青年帮扶。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和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残联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
十三、加强不断线服务。建立驻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站,实行双站长负责制,开发不少于2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驻校开展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岗位推介、创业服务等工作,完善政、校、企三方对接机制,为大学生留保就业创业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根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及时快捷提供招聘服务。健全“京津雄保”劳务协作机制,密集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有序推进“10+8+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实现招聘活动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
十四、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统筹就业与人才政策服务事项,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鼓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五、加强就业权益维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成效。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综合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围绕人力资源市场(园区)、劳务品牌等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围绕高校毕业生留保就业、农业职业经理人等青年群体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典型选树活动,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