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184号)和《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4.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云南省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
(三)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五)申请人持有云南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并开通了金融功能。
三、补贴标准
每个市场主体、每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终身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5000元。享受过原3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四、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按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所属的人员类别,提供以下相应的申请材料:
✔:必须提供。✘:一般情况无需提供。经办人员审批中发现疑点、申请者对公示有异议、审批结果有异议、证明材料形式多样等特殊情况时,申请人必须提供。
五、申报渠道
1.窗口申请:泸水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沧江路237号) 联系电话:0886-3636255
2.网上申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外网:https://ynsjyj.cn/
六、申报截止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
附件: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