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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补贴方式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
补贴对象 创业者
补贴政策 创业补贴
发布单位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贴城市 云南-红河哈尼
要求条件普通高校
发布时间 2026-02-03
详细介绍

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做好2026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及标准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农民工;

4.退役3年内的退役军人。

以上4类补贴对象(须首次创业,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1220日及以后),经审核通过后按50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有云南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1220日及以后);

3)高校毕业证;

4)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或证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6)务工地居住证或务工地务工证明;

7)申报纳税证明;

8)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

2.人社部门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3.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相关解释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指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居民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城镇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符合以上七类人员之一并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工。

4.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5.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须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办理地点

开远市云龙路5号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就业中心业务科17号窗口。联系人:周燕、黄艳,联系电话:0873-7215126

附件:《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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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单位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姓名 周燕、黄艳
    地址 开远市云龙路5号导航
    官网 https://mp.weixin.qq.com/s/ZFz1A9qf9_RVR7U-kRiUzA复制
    康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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