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读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办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一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政策类型
惠企
四、适用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五、适用期限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813-8111923
经办窗口及联系电话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
0813-8211837
自流井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
813-2618990
贡井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
0813-3301432
大安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
0813-3228586
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失业保险股
0813-3800082
荣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失业保险股
0813-5991802
富顺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
0813-711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