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医德高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年龄放宽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报名须知
(一)求职者可通过电话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面试等方式。
(二)需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所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在职编外人员同类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政策补贴:
1.取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内。
2.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相应工作经历3年以上,且有住院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内。
3.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相应工作经历3年以上,且有主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2万元内。
4.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相应工作经历3年以上,且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内。
5.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相应工作经历3年以上,且有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8万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