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持续稳定。我们将集中连载发布促进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系列优惠政策,便于帮助广大脱贫群众全面系统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实现就业增收。
一次性扩岗补助篇
海北州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发放范围及标准。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企业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二、发放流程及资料。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采取“数据推送+企业申请+承诺制+事后核查”模式发放,具体流程为:①数据推送。省局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并将数据推送至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②企业申请。各级经办机构主动联系所属地区符合条件企业通过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传相关申领资料,及时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③审核复核。各级经办机构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进行四级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州级经办机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资金发放。公示期结束后,各级经办机构对发放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将发放数据推送至本级财务部门生成财务拨付通知,并通过社银平台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申领资料包括:①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书;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情况表;③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④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
注:①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②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