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能领补贴、参保可享减免
贷款还有贴息……
近日
绵阳发布8项惠企政策
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招用人群精准施策
从一次性补贴到长期社保优惠全覆盖
一起来看一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企业
补贴条件:
1.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实施期限:2025年12月31日。
企业招工成本补贴
对象: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补贴条件:
1.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
2.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
补贴标准:企业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新成长劳动力给予该企业1000元的招工成本补贴。
办理期限:2025年12月31日。
社会保险补贴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补贴条件: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
1.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中大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象:在绵阳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大型企业(中大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执行)
补贴条件:
1.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报时限:满足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1.参保缴费不足1年中断参保缴费的,应于中断参保之日起90日内提交;
2.参保缴费满1年的,应在参保缴费满1年之日起90日内提交。
岗位补贴
对象: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见习单位
补贴条件:
1.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2.需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象:企业
优惠条件:
1.招用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优惠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吸纳10类重点群体达到规定要求的小微企业
申报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政策标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6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政策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象: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
1.截止到2024年底无失业保险费历史欠费,且2024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2024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30人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2.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参保单位中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纳入返还范围。
返还标准:以费款所属期为2024年度参保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参保单位划型按与其享受税务政策一致的原则,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
申请时限: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线申报地址“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