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5.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证书与工作岗位匹配。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不含失地无业农民);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的证书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注意: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我省公布的“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另行制定印发。
二、补助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
急需紧缺中级(四级)2000元、急需紧缺高级(三级)2500元。
三、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四、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
(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jndj.osta.org.cn/)。
五、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
1.“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
2.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
cn/terminal/pc/index.html)。
(二)线下申请
1.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市本级:028-38168802 眉山天府新区:36333111转263
东坡区:028-38102657 彭山区:028-37612497
仁寿县:028-36293801 洪雅县:028-37403955
丹棱县:028-37201906 青神县:028-3886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