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劳务中介和劳务经纪人带动就业作用
政策内容: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开展有组织、定向化、技术型劳务输出。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组织本市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3个月以上(含3个月),人均劳务收入不低于1万元(含1万元)的(以银行工资流水为准),给予劳务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200元/人就业服务补贴。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资质证明(人力资源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劳务经纪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2.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2);3.三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劳务经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
二、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就业,月工资达到3000元以上(含3000元),就业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以银行工资流水为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吸纳5—10人的补贴2万元;11—20人的补贴4万元;21—30人的补贴6万元;31人以上(含31人)的补贴8万元。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服务补贴申报表》(含电子版)(附件3)、《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服务补贴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4);3.六个月(含)以上银行工资流水。
注意事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提供“点对点”转移就业输送服务
政策内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组织本市劳动力跨市(县)外出就业的,一次性组织务工人员达35人以上(含35人)的,可提供“点对点”包车或包机输送服务;一次性组织务工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35人以下的,可据实报销交通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当年度报销不超过2次。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资质证明(人力资源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劳务经纪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2.与用工方签订的用工合同或协议;3.外出就业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5);4.外出务工人员交通票据原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劳务经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
注意事项:不能与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享受。
四、加强驻外劳务工作站就业服务
政策内容: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推动本市劳动力外出务工作用,对年度内组织转移就业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含200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且月工资达到4000元以上(含4000元),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9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9个月)的(以银行工资流水为准),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9万元就业服务补贴。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驻外劳务工作站运营资质证明;2.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2);3.驻外劳务工作站项目补贴申报承诺书(附件8);4.三个月(含)以上银行工资流水;5.与用工方签订的劳务协议;6.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提升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就业服务能力
政策内容:优化零工就业服务,对已建成、2026年带动就业或开展零工就业服务分别达500人/年、200人/年的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年、8万元/年的运营补贴,保障零工就业服务持续、长远发展。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承建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岗位推荐成功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6);3.派工单回执;4.开户许可证。
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政策内容:对已认定的创业孵化园、返乡创业基地,依据当年新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及带动就业人数,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含3个月),实行阶梯式就业服务补贴。当年新入驻创业实体10、20、30、50、100家,分别带动20、40、60、100、200人实现3个月以上(含3个月)就业的,给予5、10、20、30、50万元补贴。以新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对应的档次为基础,若实际带动就业人数同时达到了更******次的要求,则按更******次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中卫选拔赛、创业指导巡诊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交流、创业展示、创业指导、创业咨询等创业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创业带动就业奖补资金申请表;2.2026年新入驻创业实体花名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6年新入驻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转账凭证(无员工的可提供3个月以上经营流水佐证资料)。
七、持续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惠民政策
政策内容:对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村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区内跨市、县(区)就业的补贴200元,跨省(区)就业的补贴800元。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1.一次性交通补贴个人承诺书(附件7);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农业户籍);3.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5.当年六个月(含)以上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公章。
八、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保障
政策内容:市本级全年自主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00个(县、区根据实际自行开发),统筹用于城市公共管理、基层社区服务、环境保洁等领域,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的积极作用。
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携带居民身份证
九、附件
附件: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