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三、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每人仅可申请一次)
四、申请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其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履行地和1项以上社会保险参保地属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2.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并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用人单位为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佐证材料);毕业证书。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六、申请渠道
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履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1.网上申报:登陆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或直接搜索“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选择对应补贴项目办理。
2.窗口申请:向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履行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申请。
梅江区:2196757/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一楼大厅
梅县区:2589137/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3-64号就业窗口(中职中技类);2622123/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梅县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窗口(高校毕业生类)
兴宁市:3360631/兴宁市谢玉英培训大楼5楼人才流动股
平远县:8899231/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7188276/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人社分厅一楼1号综合窗口
大埔县:5556762/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6688225/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六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华县:4428311/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就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