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次性每人10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为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医保缴费记录。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劳动者身份资质(退役1年内军人)。
六、申请渠道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1.网上申报:登陆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或直接搜索“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绑定个人账号,选择对应补贴项目办理。
2.窗口申请: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申请。
梅江区:2196757/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一楼大厅
梅县区:2589137/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3-64号就业窗口
兴宁市:兴宁市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2号窗口
平远县:8899231/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7188276/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人社分厅一楼1号综合窗口
大埔县:5556762/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6686961、6686962/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六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华县:4428311/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就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