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每人3000元。
四、申请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1)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2)属于持证残疾人;(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佐证材料);学籍证明。
应核验信息:家庭成员就业登记信息和社保缴费记录(零就业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
六、申请渠道
补贴对象应在毕业前向所在学校提出补贴申请,学校完成初审后,提交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七、咨询电话
梅江区:2196757
梅县区:2589137
兴宁市:3320402
平远县:8899231
蕉岭县:7188276
大埔县:5556762
丰顺县:6688225
五华县:442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