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创业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③失地农民;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⑤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⑥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⑦残疾人;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3.返乡人员: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5年内的返乡人员(①返乡创业人员:指在外地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户籍所在县〔市、区〕范围内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1份);
3.带动就业证明材料:(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协议、不低于3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或正常缴纳社保记录);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申报人与店面门头或公司招牌合影1张,申报人在经营场所内工作照1张。
★(二)特性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
按照《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要求,申请人进行困难认定当月无企业缴纳职工社保(含工伤保险)且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包括股东)。
2.高校毕业生:
毕业证书或学历电子认证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年)。
3.返乡人员:
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外出)证明材料(真实反映外出的各类证明,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外地就学毕业证、外地退役证、在外6个月及以上的就业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劳动合同等〕、在外6个月及以上的创业证明〔外地注册营业执照、纳税记录、公司经营流水等〕、外地暂住证、户籍外迁证明等)。
四、办理方式
1.线上申请方式:(1)微信小程序搜索“黄冈创业担保贷款”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交;(2)手机上下载“i黄冈”App,在主页点开“政府服务(个人)”——找到“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填写申报。(3)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1件事”——省级定标事项——个人办事——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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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窗口办理:英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专区。
温馨提示:初审通过后工作专班上门核实经营实体进行复审,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一次性告知。
咨询电话:0713-7112085 / 7112087(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