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6〕 4号)要求,我县今年还有支持15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低成本创业计划。
一、扶持对象
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已登记并认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主要包括我县区域内的以下群体: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 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
3.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 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5. 脱贫劳动力
6. 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7. 退捕渔民
8.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
9. 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0.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
对大龄人员、就业能力弱、生活困难、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对有创业意愿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尚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同步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安排低成本创业报名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二、补贴标准
低成本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包含一次性设备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2种,由申请者根据自身需求任选其一,不得重复享受。
选择一次性设备补贴的
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租借设备,未稳定经营满6个月或佐证材料认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政策,先期租借的创业设备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收回再循环利用。
选择场地租金补贴的
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开始,由人社部门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租金低于500元每月的,据实补贴),至补足5000元为止,期间终止经营的,后续不再享受场地租金补贴。
三、创业方式
对创业者是否注册企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不作要求,符合条件的轻资产创业者均可申请。创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 摆摊类:在集市夜市、商业街区、乡镇街道、旅游景点等区域以固定或流动摊位开展商品销售的,包括小吃售卖、饰品百货售卖、景区特产摊位、乡镇赶集流动售货等。
• 文创类:以文化元素为内核,通过创意设计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包括原创插画、手工艺品、景区文创伴手礼等物品小批量售卖及文创DIY体验课、数字文创设计(如表情包、壁纸)等。
• 便民生活类:聚焦居民日常生活刚需,提供小型维修、便民服务的,包括修鞋、补衣服、拉链更换、配钥匙、家电小故障维修、衣物缝补染色、上门家政保洁、衣物熨烫收纳等。
• 网络创业(电商)类:依托淘宝、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或社交平台开展商品销售的,包括无货源一件代发、社交平台团购、产地直供农产品电商、跨境电商小额分销、二手闲置物品转卖等。
• 网络创业(直播)类:以直播为载体,通过内容输出实现商品销售、知识变现或服务转化的,包括直播带货(农产品、日用品、文创产品)、娱乐互动直播(歌唱、游戏)、生活记录直播(户外分享)等。
• 自媒体类:通过内容创作积累粉丝,依托流量实现广告、带货、付费服务等变现的,包括小红书种草变现、短视频平台内容带货、社群运营变现、行业资讯等。
• 其他符合条件的轻资产创业类:除上述类型外,投入少、无固定资产依赖的创业形式,包括技能服务(如PPT定制、文案代写、设计外包)、共享经济代理、小型活动策划(如路演、社区市集活动)等。
四、补贴发放
通过审核的创业者,由受理县人社部门根据创业者所选补贴方式按规定予以补贴,其中:
• 一次性设备补贴
由人社部门按创业者需求统一采购摊车、文创器具、维修工具、直播器材等设备,并在主体设备上标注统一的5+2就业之家标识,按需求发放。补贴设备类型应灵活丰富,除常规摊车、货架外,将直播器材、维修工具、家政服务包、文创制作设备等小微服务业所需设备纳入支持范围。
创业者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提供必要的收支流水情况、经营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尽量简便),经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可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设备归摆摊经营者所有,同时补齐5000元差额。
• 场地租金补贴
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开始,创业者提供租金缴费凭证、必要的收支流水情况、经营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等佐证材料(每月均需提供,佐证材料要尽量简便),经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按500元/月的租金补贴标准(租金低于500元/月的,据实补贴)拨付至创业者银行账户,至补足5000元为止。
五、电话/地址
办理单位: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95-2521362、0795-2521202
办理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2号二楼就业之家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