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1号)
适用对象和补贴标准: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填写);
3.企业员工花名册(原件和电子表各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
3.审核:受理单位对补贴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报人社局复核并公示,最后报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由人社部门拨付到企业,所需经费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经办渠道:
现场办理地址: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
服务热线:0713-55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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