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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及各项惠企政策
补贴方式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
补贴对象 创业者
补贴政策 创业补贴
发布单位 乌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贴城市 黑龙江-伊春
要求条件普通高校
发布时间 2026-05-28
详细介绍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

申报流程: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但最长不超过5年。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

申报流程: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申报流程: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申请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申报或纳税凭证和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初创主体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初创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3000元补贴。

申请材料: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初创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初创主体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方式
单位 乌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姓名 咨询处
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中心西路 36 号导航
官网 https://mp.weixin.qq.com/s/zyWQmb67g_P8gZnEfGe6Hg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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