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对象
经市工信科技局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4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6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6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
企业减员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减员率=(2025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数-2026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数)/2025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数*100%。
奖补标准
1.以企业2026年2月份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
2.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3.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时间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申请材料
1.《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见附件);
2.2026年2月份、2025年12月份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可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打印);
3.2026年2月份、2025年12月份企业实际在岗职工花名册;
4.2026年2月份、2025年12月份企业实际在岗职工银行工资支付凭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以上材料,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工信认定。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企业统一汇总后,向市工信科技局征求认定意见(审核企业是否为重点企业及春节期间用电量情况);
3.初审核定。经市工信科技局认定后,相关信息反馈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初审(核定企业减员率及补贴人数)
4.审核拨付。由市人社局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股
联系地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2楼(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595-88886701、0595-88886711
附件:2026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