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即日起,我县公开征集就业困难人员或登记失业人员参与低成本创业,给符合条件的低成本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设备补贴或场地租金补贴。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扶持条件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或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已登记并认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以下群体: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5.脱贫劳动力;
6.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7.退捕渔民;
8.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
9.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0.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政策内容
低成本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包含一次性设备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2种,由申请者根据自身需求任选其一,不得重复享受。
选择一次性设备补贴的,可以向吉安县人社局申请租借一套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摆摊设备,未稳定经营满6个月或佐证材料认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政策,先期租借的创业设备统一收回再循环利用;选择场地租金补贴的,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开始,由吉安县人社局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至补足5000元为止,期间终止经营的,后续不再享受场地租金补贴。
咨询报名
报名地址:吉安县城二七路人社大楼一楼(县就业之家创业贷款窗口)。
咨询电话:
0796-8411216、8411289。
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