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1.运城市本级(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小微企业;
2.年度内(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二、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三、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
五、申报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4.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5.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6.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及批录表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咨询电话:0359—22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