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3周,海口12345热线平台受理我局办件1563件,1月累计处理工单4632件。通过对本周工单的统计分析,综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本周热线问题如下。
热点目录
热点问题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热点问题2: 海口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热点问题3:人才住房补贴补贴标准?
热点回应
热点问题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答: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在社保系统停保原因“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热点问题2:海口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2、如在最后参保单位属于短期参保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交与最后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银行工资发放流水、报税证明等劳动关系佐证材料到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8-9号窗口现场申领失业保险金。
3、用人单位在社保系统停保原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1.如有省外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应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我市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
2.如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请提交相关视同缴费年限材料申请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如服兵役视同缴费年限材料等。
热点问题3:人才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
答:住房补贴(含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标准:50岁以下拔尖(D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补贴5000元/月;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E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补贴3000元/月;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以及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住房补贴2000元/月;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住房补贴1500元/月。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按以下比例承担:属本市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全 额承担。属本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1:1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