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首次来宜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
对象范围:外省籍首次来宜就业人员。
享受条件:1.身份证号码前2位非“42”;2.与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在宜入职前在省内无其它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
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象范围: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1.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2.在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3.无其它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4.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范围: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享受条件:1.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 2.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3.属于以下八类人员之一:①低保对象家庭;②零就业家庭;③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④特困人员;⑤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⑥成年孤儿;⑦烈属;⑧残疾人。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1.户籍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3.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若缴满一年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则按3000元标准给予定补;若未缴满一年则按实际缴费月数×250元给予补贴;若月缴费金额的2/3低于250元的,按其月实际缴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条件:1.实现灵活就业;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3.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若缴满一年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则按3000元标准给予定补;若未缴满一年则按实际缴费月数×250元给予补贴;若月缴费金额的2/3低于250元的,按其月实际缴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大学生生活补贴
对象范围: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本科生。
享受条件:1.通过“宜才码”分类认定;2.在宜昌城区参保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3.中省在宜企业申领对象为2024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城区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本科生,在宜昌城区至少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中的1项,且在宜昌工作生活的,可享受大学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硕士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照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36个月。
政策咨询电话:0717-667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