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一)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三)申请材料
1.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附带1寸照片1张);
2.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在外务工就业证明相关资料;脱贫劳动力提供国扶网系统截图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法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就业创业证》;
6.法人与场地出租人(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办事流程
1.申报。申报人携带所需资料在平陆县人社局进行申报;
2.审核。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公示。在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拨付。按程序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二、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由就业促进股负责征集岗位、安排入职流程,人力资源股负责入职后见习人员的后续工作。
(一)集中考核。每季度末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需提供在岗证明(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或个人账户交易明细截图(每季度3个月须按时足额发放)、单位开户行许可证。
(二)发放补贴。整理每季度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及拨付就业见习单位补贴表。在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逐级签发专项资金申请单、平陆县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花名册、见习单位补贴表。将上述表送交财务,财务按单位予以拨付。
(三)若见习人员中途因个人原因终止,需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表》,人力资源股将对见习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备案。
(四)归档资料。将上述所有资料进行整理,扫描电子版,整理归档。
三、职业介绍补贴
(一)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
(三)政策内容
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在我省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务经纪人。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补贴,其中:与向省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补贴;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800元补贴。同一人员不同时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的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四)申请材料
单位资质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补贴资料:
人员花名册、本人签名的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基本身份类证明;如输出人员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明(《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就业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劳动合同书;②对公账户3个月的银行流水(省外为6个月工资流水));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办事流程
1.申报。申报人携带所需资料在平陆县人社局进行申报。
2.审核。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利用可获得的信息数据(养老、工伤、个体工商户),对就业情况进行比对核实,必要时需采取电话抽查来核实具体情况。
3.公示。对审核通过信息在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拨付。按程序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稳岗奖补,连续补助6个月。
(四)申请材料
承诺书、村级公示花名册、公示照片、会议记录、乡镇公函、脱贫人口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工企业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五)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社区)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以公函形式上报县级人社部门。
4.县级复核公示。县级人社部门对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公示5天。
5.发放补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交财务规划股拨付补贴资金。
五、灵活就业人员务工奖补
(一)政策内容
我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打零散工的范围在县域内;打零散工每天收入不低于80元;无固定单位,未交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务工奖补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不同时享受稳岗补助政策。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脱贫户和监测户
(三)补贴标准
累计超过1个月的,每天奖补5元,封顶100天(超过100天的按100计算),最高奖补500元。
(四)申请材料
《平陆县灵活就业人员务工奖补申请表》、村级公示照片、乡镇公示照片、公函。
(五)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平陆县灵活就业人员务工奖补申请表》,提供村级务工测算证明依据。
2.村级审核公示。行政村或社区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核实,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公示。各乡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行政村报送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工奖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人社局。
4.发放补贴。县人社局对各乡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在15个工作日内将灵活就业人员务工奖补兑付到位。
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报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1.资格核实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 纸上);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人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
7.可认定属于贷款服务对象10类群体的身份材料。
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印发)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对于初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后,次年没有新招用人员但保持既有就业人员稳定的小微企业,允许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二)材料清单(请参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申报地址:平陆县茅津北路335号零工市场院内
咨询电话:0359-3562008
八、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报资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须提供在外工作的参保证明或者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2.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3.营业执照副本;
4.《就业创业证》;
5.带动他人就业的相关证明(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
6.个人银行账号;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所有资料递交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补贴标准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5〕7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根据带动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带动就业一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高校毕业生标准提高到每带动一人不超过2000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
申报地址:平陆县茅津北路335号零工市场院内
联系方式:0359-3562008
九、就业登记
(一)办理材料
1.个体经营或者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
2.灵活就业: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3.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三)结果送达方式:现场自取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平陆县太阳南路时代广场西北角人社局二楼6号窗口
联系方式:0359-8801057
十、失业登记
(一)失业登记对象
失业登记对象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 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登记分以下四类人员:
1.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
2.新成长劳动力;
3.复退军人;
4.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二)失业登记办理渠道
失业登记采用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受理劳动者失业登记申请。线下渠道包括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和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线上渠道包括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栏目”-“失业登记办理”、掌上12333APP 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 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三晋通 APP(民生山西 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三)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劳动者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平台系统内进行登记;审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以电话、短信或系统在线反馈。
十一、创业培训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3周岁,女性不超过58周岁。
2.群体范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处于创业初期(指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的创业者等。
3.提供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张;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红底照片1寸1张;有营业执照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
(二)创业培训课程亮点之处
“SYB创业培训”是一套简明、通俗、适用的创业培训体系。它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工具,通过头脑风暴法、情景模拟法、角色扮演法、SYB游戏等多种培训方法,形成了教师与学员之间的真正互动,极大地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与学习兴趣。四个培训模块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教室桌椅设置为“U”字型,小班授课,增强了教师与学员的互动性,参与性,提高了教学质量。
(三)创业培训学时及相关政策
时间要求:10天
相关政策:
1.免费食宿;
2.免费领取培训相关的资料、笔记等;
3.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4.学员按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业,考试合格后,即可免费发放合格证书。
培训地址:平陆县茅津北路335号零工市场院内
联系方式:0359-3562008
十二、技能培训
订单式培训
(一)开班审批。培训机构提交开班报告,我们严格审核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信息后由承办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审核通过。
(二)过程监督。培训机构在开班后,不定期随机到现场进行抽查或通过实名制信息系统远程视频进行实时监督和实地抽查。
(三)结业审批。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在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提交,通过查看学员实名制打卡情况在系统中结业通过。
(四)审核补贴。通过查看培训机构递交的培训资料、学员在实名制信息系统的打卡记录、就业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相关领导签字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培训补贴标准发放培训补贴。
企业在岗培训
企业开展职工补贴技能培训工作由企业自主组织实施,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各企业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积极组织并落实相关工作。
第一步:企业在开展培训前,需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步:企业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第三步:培训完结后,企业按照规定将申请培训补贴资料报送人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并将参加培训职工的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