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毕业年限、工资水平和用人单位类型均需符合政策规定。
补贴条件:
1.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 在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
3. 同一家公司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满12个月;
4. 12个月应发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比如,小王2024年6月毕业,2024年7月开始在东阳某中小微企业就业参保至今,年应发工资收入合计60000元(省平工资为101194元/年)。今年可以申请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就业补贴,补贴金额3000元。若后续符合补贴条件的,该项补贴可以申请3年。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进行办理。为确保您顺利办理,申报前可先电话咨询经办机构,联系电话:86625036、86628991。
提示
毕业2年内可更换企业,首次享受开始年月须在毕业2年内。申请补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和流水、个税申报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