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就业和创业是高校毕业生开启人生新篇章的重要起点。近年来,在林芝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广东省对口支援的鼎力支持下,我们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放在重要位置,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创业环境,只为助力广大林芝青年扬帆起航。在政策的支持保障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下,越来越多的林芝青年才俊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他们的奋斗姿态,正是青春最美的风景!
现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正式推出“就业创业”专栏,在这里你可以读懂政策红利,汲取前辈经验,掌握市场动态。
青春在于奋斗,未来在于行动!希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能够通过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扶持和自身的不断努力,在广阔天地中实现人生价值,为服务国家发展、建设美丽西藏、加强民族团结贡献青春力量!
政策解读--区外市场就业补贴
本期为大家推荐高校毕业生区外市场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1政策依据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5〕9号)、《〈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藏就服中心〔2025〕12号)。
2补贴对象
1.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口在西藏,且在西藏报名参加高考的);
2.在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在区外市场就业,与区外企业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期缴纳社保。
3补贴标准
(一)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1.生活补贴。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100%按月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5年。按照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计算,每年可申请25200元。
2.住房补贴。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100%按月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5年。按照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计算,每年可申请25200元。
3.探亲路费补贴。6000元/年,补贴时长不超过3年。
4.一次性安家补贴。一次性补贴8000元。
(二)其他高校毕业生
1.生活补贴。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50%按月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5年。按照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计算,每年可申请12600元。
2.住房补贴。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50%按月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5年。按照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计算,每年可申请12600元。
3.探亲路费补贴。一次性补贴2000元。
4补贴时间
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申请区外市场就业补贴,补贴申请时间是从毕业当年当月开始计算。如:毕业当年当月就业的,可享受5年生活和住房补贴;在毕业后第二年就业的,只能享受4年生活和住房补贴,以此类推,超过毕业5年不予兑现。区内市场就业补贴享受时段按照社保(以养老保险为准)每缴满1年起计算,社保缴满1年后方可申请,出现社保未缴或断缴,不予兑现补贴。
5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申报;
2.在区外就业满一年且社保缴满一年后申报;
3.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高考时户籍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向拉萨市人社部门申报)。
6申报材料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资发放清单;
5.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7申报时间
申报时限限定为1年,即符合申报条件时限1年内有效,超过1年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8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