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初次灵活就业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及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社保缴满1年后,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高考时户籍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向拉萨市人社部门申请。
(四)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证书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取得国家人社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的西藏生源全日制大学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后可以同等享受。接收上述高校毕业生在各类岗位实习锻炼或开展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区内企业及培训机构。
(二)补贴标准
对报考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并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给予实习企业及有关培训机构2000元/人次的补贴。
对取得会计、律师、税务、导游、计算机、企业管理、幼师、社区服务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同时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对有关培训机构给予2000元/人次的补贴。
(三)申报及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在取得相关证书后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高考时户籍属于西藏自治区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各毕业生向拉萨市人社部门申报。在校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相应证书,毕业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培训机构向社保缴纳地人社部门申报。企业、培训机构申请补贴不能与岗前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取得证书补贴资金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复印件。
2.企业及培训机构申报。补贴资金申请书、《西藏自治区企业及培训机构实习培训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实习或培训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需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书复印件;实习协议、培训方案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