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区内市场就业补贴
一、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注册在区内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类别及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6年;
2.培训补贴
企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
二、毕业生企业就业:
(一)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期缴纳社会保险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类别及标准
1.生活补贴
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
2.住房补贴
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每月住房补贴。两项补贴时长均不超过5年。
(三)申报及受理条件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社会保险每缴满1年后,向公司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申报。
(四)申报材料
1.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打印《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住房保障补贴的还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未提供住房和未发放住房补贴的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地无房产证明(住建部门开具)、租房合同、房租发票;
5.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还需提供培训协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