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标准:5000元/人
享受范围、条件: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必备材料:《洪湖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门店内外全景图片、返乡证明材料、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的“投资任职报告”。
咨询电话:0716-2432701、0716-2431909
责任部门: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奖补
享受标准:对被认定为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经营实体,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补。
享受范围、条件:有在外地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户籍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范围)的返乡人员创办、带动就业明显、为促进返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经营实体。
必备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返乡证明材料、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咨询电话:0716-2432701
责任部门: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奖补
享受标准: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可给予5-50万创业扶持资金。
享受范围、条件:符合条件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毕业生,在洪湖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可参与申报。
必备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明材料、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咨询电话:0716-2422636、0716-2432701
责任部门:团市委、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
享受标准:对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给予50万元或80万元的资金奖补。
享受范围、条件: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管理规范,为大学生创业经营实体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就业明显,对促进大学生创业有示范******作用的园区。
必备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入驻企业花名册等材料。
咨询电话:0716-2432701
责任部门: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