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08号)。
政策标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在岗月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申报对象:毕业2年内(含毕业年度)的江西户籍或从江西省高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有效期限:申请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申报条件:
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2年内(含毕业年度)未就业,江西户籍或从江西省高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助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报资料:
1.劳动合同。申请人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扫描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1份。
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采用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申请、审核和发放的方式。
1.注册登录。申请人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江西政务服务网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登陆。
2.选择类型。申请人选择“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事项,点击“审批条件”和“收取材料”,了解申领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
3.信息确认。申请人确认并完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4.业务申报。申请人向本地就业经办机构提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申领,按要求上传需提供的材料。
5.审核公示。就业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795-3588580/0795-3588577
地址: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102室
袁州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对2023年以来新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5000元
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创业证;4.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财务报表(创办企业的人员提供);6.进货单(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提供);7.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提供);8.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咨询方式:0795-3588580
地址: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袁州大厦东一楼102室)
三、就业技能培训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补贴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职业(工种)范围《技能人考评价工作网》中涵盖的全部职业(工种)。有培训意愿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户籍地、常住地及工作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备案并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就业技能培训。
咨询方式:0795-3588581
责任科室: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训练中心
四、创业培训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
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免费参加补贴性的创业培训,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可参加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GYB、SYB("改善你的企业”)、GYB+SYB组合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有创业培训意愿的在校生、毕业生可向高校及户籍地、常住地、工作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备案并参加相应项目的创业培训。
咨询方式:0795-3588581
地址: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训练中心
五、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袁州区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1000元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的“学生入口”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的相关证明(如低保证),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2)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已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原件(需学校资助中心盖章),以及贷款合同复印件(“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毕业生信息的,则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属本省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直接通过信息比对进行核实,无需提供材料。外省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需提供户籍地(身份认定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盖有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核实截图(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等;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以及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与持证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毕业学年的9月20日至10月31日)向所在高校申请,高校就业机构初审后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再由各高校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业务股室审核,通过后经“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发至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方式:0795-3588580
地址: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六、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江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赣财规〔2024〕7号)
政策标准: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贷款实际利率的50%的贴息,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00BP。
贷款申请:1.线上申请。通过“江西就业之家”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注册申请;2.线下申请。①窗口办理:申请人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5+2就业之家”等服务窗口递交申请资料。②提交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责任科室: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咨询方式:0795-3588583
有效期限:2027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副本;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2.贷款受理和材料审核;3.贷前调查;4.审查推荐;5.银行放款;6.贷后服务;7.贷款回收。
线下办理地址:袁州区就业之家(袁州大厦东边一楼105)
线上办理地址:1.支付宝“赣服通”平台;2.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3.江西就业之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