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首地区大学生就业孵化基地
(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吉首户籍返乡创业人员依法在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可申请入驻由市人民政府创建,市人社部门运营管理的吉首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可享受三年创业孵化服务、孵化期内免收房屋租金。
(二)申请条件
1、进驻基地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产业方向,重点围绕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引进科技成果转化、文化旅游、互联网+、现代特色产业等具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和创业带动就业率较高的可孵化项目。(不含加盟代理、美容美发、 按摩等非孵化类项目。)
2、入驻项目负责人、企业均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3、入驻企业和项目团队同意服从基地统一管理。
(三)咨询电话
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基地办:0743-2815005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领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首次在吉首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民营企业、 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所创办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 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 经营的。
3、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州内创办经营主体的,只能 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在吉首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且与注册地址一致。
5、吸纳一定规模劳动者就业,并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劳 务)合同、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
6、经营主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不含建筑业(包 含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含 歌厅、舞厅、KTV、棋牌室、酒吧、台球、桑拿、美体按摩、足 浴、网吧、氧吧)、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房产中介等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扶持的产业实体。
申请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审核期间,市场主体处于停业、歇业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
2、已经享受过各级人社部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秀项 目扶持资金的;
3、存在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补贴标准
1、个体经济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经济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稳定吸纳就业1人是指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或年度累计用工100个以上),每增加1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增加补贴金额,最高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民营企业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1000元,高给予8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咨询电话
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43-2813001
三、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万元,贷款期限3年,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请条件
个人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登记自主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合伙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重点就业群体以合伙经营形式创办企业的,或共同创办市场主体的(含法人代表、股东、监事、理事和其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合伙创业形式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规模为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在职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未达到上述比例但12个月内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信用记录。
特别说明: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但新招用人数不足3人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0万元。未达到规定招用比例但1年内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可按每人30万元核定,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咨询电话
1、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43-2813001
2、吉首市创业担保和贴息贷款“一站式”服务平台(15个)
吉首农村商业银行各支行(15个)
联系电话:0743-822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