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政策暖人心,就业创未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政策的覆盖面、知晓度和落实率,我局开设“龙就业 创未来”政策宣传专栏,定期梳理我市就业创业政策,为公众提供权威、详尽的政策解读,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更好发挥政策稳定和促进就业作用。
第一期
让我们一起了解“龙岩市本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龙岩市本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文件依据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龙政办电〔2025〕8号)。
二、补助条件
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等规定条件的,按企业招用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补助标准
每带动1名人员就业(不包括法人)给予1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四、申请材料及受理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且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至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298291,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金融中心B2栋农业银行14楼1425室):
1.《龙岩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龙岩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jy3298291@qq.com);
3.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员工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扫描二维码下载龙岩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花名册、承诺书等)
五、审核流程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收到补贴申请材料后,核查各项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并内部查询员工社会保险费缴交情况及企业诚信情况,报人社局复核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企业对公账户。
六、其它
1.同一劳动者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员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提交申请材料。
各县(市、区)人社就业部门联系电话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37116
上杭县:3842567
武平县:4869063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8922330
漳平市:777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