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类别
1.区内企业就业专业培训补贴。毕业5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送到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或学校进行6个月以上专业培训的。
2.重点领域就业培训补贴和工资补贴。铁路、民航、交通、水电、通信、建设等重点领域企业在西藏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且吸纳毕业5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送到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或学校进行6个月以上专业培训的。
3.区外就业培训补贴和工资补贴。对口支援省市企业、中央企业吸纳毕业5年内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送到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或学校进行6个月以上专业培训的。
4.区内企业就业岗前培训补贴。企业对吸纳毕业2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开展岗前培训并注册在区内的各类企业。
5.培训就业补贴。为拉萨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或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的区内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本补贴不可与其他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政府出资或享受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不可享受,收费的培训项目不可享受。培训后培训单位直接吸纳就业的,可同时享受区内外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二、补贴标准
1.区内企业就业专业培训补贴。以1年为限,培训期间给予企业每人每月2000元培训补贴。
2.重点领域企业和对口援藏省市企业、中央企业。以1年为限,培训期间按照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企业每人每月工资补贴和每人每月2000元培训补贴。
3.区内企业就业岗前培训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4.培训就业补贴。培训时长不少于30天(培训形式、内容不限),培训后3个月内帮助实现区内市场就业(劳务派遣除外)、区外市场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区内市场就业3000元/人、区外市场就业6000元/人分别给予培训单位一次性培训就业补贴(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可申领50%)。
三、申报资料
1.区内企业就业专业培训补贴、重点领域就业培训补贴和工资补贴、区外就业培训补贴和工资补贴、区内企业就业岗前培训补贴提交资料:
①企业补贴申请书、《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
②《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行信息;
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
④培训协议和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发票;
⑤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
2.培训就业补贴提交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机构许可证;
②培训教案、培训课程表、培训签到表、师资证明、培训和岗位对接(培训开班1张、结业1张、培训过程2张、岗位对接2张)照片;
③培训就业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户口本人页及毕业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等。
四、申报渠道
1.区内企业、重点领域企业吸纳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同签订半年内以全脱产方式开展专业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向社保缴纳地人社部门申报(区内企业申请培训补贴不能与岗前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2.对口支援省市企业、中央企业吸纳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同签订半年内以全脱产方式开展专业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向对口受援地市人社部门申报。无对口受援地市的中央企业向自治区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就业补贴。在符合条件的1年内,由申领主体线上申请,填写机构信息、培训信息和培训就业拉萨籍高校毕业生信息。
在符合申领条件的1年内,由申领主体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注册并按流程填写企业信息和新吸纳高校毕业生信息,上传相关图片资料,并向对应人社部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五、拉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