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区内市场就业补贴政策
一、企业部分
1.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注册在区内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6年。
申报材料:
①企业补贴申请书、《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行信息》复印件等。
申报渠道:由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社会保险每缴满1年后,自行通过“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注册并按流程上传相关资料,并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2.区内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区内企业。
补贴标准:区内企业(含区外企业区内分支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除外)2023年1月1日以后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毕业且在毕业5年内),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5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申报材料:
①企业补贴申请书、《区内企业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表》《区内企业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花名册》;
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行信息》;
③毕业生《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参保证明等。
申报渠道:在符合申领条件的1年内,由申请单位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企业信息和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根据审批结果,由涉及县(区)人社部门将奖励资金分别支付给申领主体。
3.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区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每推介一名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材料:
①《拉萨市高校毕业生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营业执照》《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企业开户行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③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④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清单;
⑤《信用承诺书》。
申报渠道:在符合申领条件的1年内,由申请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户籍对应的县(区)人社部门线下提交申请资料,根据审批结果,由涉及县(区)人社部门将补贴支付给申领主体。
二、个人部分
1.区内企业就业生活和住房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期缴纳社会保险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补贴申请年度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每月生活补贴;按补贴申请年度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每月住房补贴。两项补贴时长均不超过5年。
申报材料:
①企业补贴申请书、《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行信息》复印件等;
④申请住房保障补贴的还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未提供住房和未发放住房补贴的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地无住房证明(住建部门开具)、租房合同、房租发票。
申报渠道:由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社会保险每缴满1年后,自行通过“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注册并按流程上传相关资料,并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补贴到位后,由企业将补贴转付给高校毕业生个人。
2.区内市场稳定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的拉萨籍高校毕业生个人(2020年1月1日后毕业且在毕业5年内)。
补贴标准: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不限于1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高校毕业生5000元稳定就业奖励。
申报材料:
①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人页;
②毕业证、所有劳动合同(可不限于1家企业);
③缴纳社保证明(可不限于1家企业)等。
申报渠道:在符合申领条件的1年内,由个人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根据审批结果,由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将奖励资金支付给申领主体。
三、拉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