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
对象范围: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申请材料:
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审验、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和带动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复印件各1份,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5.外出(返乡)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复印件各1份,申请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申请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为申请人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按政策享受,及时申报。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办理地点:张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专区。
办理结果及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咨询电话:0719-851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