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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2025年临床医师招聘公告(第三次)
补贴方式 最高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补贴对象 医护
补贴政策 人才安居
发布单位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补贴城市 广东-惠州
要求条件本科硕士博士
发布时间 2025-09-11
有效时间 2025-09-20
详细介绍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4年,是隶属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府的公立医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保健、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现有总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设有上排总院、上排分院、江北分院,江北新院总部(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即将投入使用。编制床位500张,在岗人员900余人,其中硕博人才80余人,高级职称150余人。年服务门急诊患者近百万人次、收治患者近2万人次,综合实力在全国县区级妇幼保健院中排在前20之列。医院院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理念,构建全周期、全方位、全过程,有温度、有情感、有人文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曾荣获“全国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国家级母婴友好医院”“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现根据工作需要,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2025年人才招聘公告》,现对部分未招到、未招满的医生岗位进行第三批招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属于我院编外合同制。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一)合同制员工,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和相关福利按我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政策的新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领惠州市人才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后,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享受1万元落户补贴。具体以惠州市相关政策为准。

(三)我院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学历津贴等,可与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叠加享受。具体以我院高层次人才待遇相关规定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2025910日至2025922日期间填写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应聘报名信息采集表(后附二维码),并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hzsbjy.com,在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模块下载“应聘简历模板”,填写后与报名资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一并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hzsbjy_rsk@163.com,邮件名称命名“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材料

1.应聘简历。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条件如有职称要求则必须提供)。

5.工作证明(岗位条件如有要求工作经历则必须提供,参考附件3)。

6.其他材料(如获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512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请务必填写完整应聘简历并上传报名材料,上传附件后请自查是否完整上传。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6.为避免影响招聘信息获取,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或邮件及医院官网。

7.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凡与我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在《应聘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中进行说明,不得漏填。应聘人员对《应聘简历》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四)资格初审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试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试工考核满分均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30%+面试(占综合成绩30%+试工考核(占综合成绩40%

2.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试工考核(占综合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照试工考核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笔试科目,分类设置。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签名扫描件发至邮箱hzsbjy_rsk@163.com并致电医院人力资源部0752-7380308,逾期不再受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直接面试考核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最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具体安排将于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医院根据岗位需要,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水平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七、考核(试工考核)

1.一般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参加试工考核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

2.试工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工考核时间一般为一周,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试工考核期间出现有效投诉、医疗纠纷、无故缺勤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者一律不予聘用。

3.资格复核:试工考核期间,应聘人员应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等交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现场复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总成绩),通过考核者按招录比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我院健康管理科进行;应聘者如果不在我院体检,可以申请选择三甲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九、公示

拟聘用(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录用后无特殊情况下应在30天内报到,无故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我们将把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我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请留意查看。

(六)无特殊情况者,应聘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八)咨询部门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0752-738030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招聘邮箱:hzsbjy_rsk@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保健楼8楼人力资源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2025年临床医师招聘岗位表(第三批)

2.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应聘简历

3.工作证明(样板)

4.考生查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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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姓名 人力资源部
    邮箱 hzsbjy_rsk@163.com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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